关于开展伯藜助学金2022-2023学年年度审核的函(苏陶助字〔2023〕第30号)
发布时间 :2023-09-01

各项目合作院校: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内容,各项目合作院校在9月份组织老生陶学子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并完成学院、学校两级审核。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沟通如下:

  1.陶学子填写《年度审核表》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我会管理系统将于9月30日24时关闭陶学子的提交审核权限。

  2.陶学子《年度审核表》需要经过学院、学校、基金会三级审核,其中学院审核需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学校审核应对照《实施细则》第四条(特别是第六款中的规定),审核陶学子是否符合继续受助资格,并在学校审核意见中给出是否同意继续资助的明确结论。

  3.学校层面审核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建议学校布置陶学子及学院的提交时间适当提前。

  4.请提醒上一学年有“转专业”、“学院名称变更”等个人信息变动的陶学子务必在【年度审核】操作前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更新操作。

  5.陶学子《年度审核表》应如实、完整填写,我会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如发现有抄袭情况将立即取消相应陶学子继续受助的资格,且不再替换替补。对于陶学子抄袭情况较多的项目合作院校,我会将考虑在今后合作中减少资助名额。

  6.上学期出现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书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的计划等。在资助中心老师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管理系统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电子图片(图片应保证内容清晰可读)。如果陶学子有挂科,但填写审核表时尚未组织补考的,项目合作院校可在审核中灵活安排进度,但最终审核结束提交到我会的时间不得超过9月30日。

  7.我会将在9月-11月间陆续对各项目合作院校的老生陶学子《年度审核表》进行审核。如出现问题,我会将与项目合作院校沟通。

  8.老生陶学子年度审核待我会全部通过终审后,项目合作院校需报送所有老生陶学子的《年度审核表》纸质稿(加盖相应学院及学校(学工处)公章)。具体待我会新生申请审核结束后,请各项目合作院校连同《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排序与纸质稿一致)、《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替换说明》《陶学子新生申请表》的纸质表(详见附件)一并寄送我会存档。

  9.《实施细则》中第四条(评选条件)第六款(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的第8项规定:“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明显低于学校规定者;”。22所项目合作院校校情不一,课程要求不同,尤其是三、四年级陶学子学习及实习情况千差万别;近年来部分项目合作院校创造性地开展了灵活的学社活动积分制和时长的转换机制,受到了陶学子们的欢迎。我会建议各项目合作院校伯藜学社作为管理手段保留时长统计,具体时长要求和标准由各项目合作院校伯藜学社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主要用于对陶学子的考核和评估。

  在“伯藜助学金”老生陶学子年度审核过程中,各位老师如有问题,可咨询我会具体联系贵校的基金会工作人员。有关“伯藜助学金”的问题,亦可咨询江君;有关管理系统的相关问题,可咨询陈超金。各项目合作院校老师也可通过QQ“伯藜-合作院校  工作交流群”进行讨论。

  江君,025-85895966-8812,jjiang@sptao-foundation.org。

  陈超金,025-85895966-8813,cjchen@sptao-foundation.org。

  感谢各位领导及老师对我会工作的支持!


附件1: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

附件2: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

附件3:XXX学校2023-2024年度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替换说明

附件4:XXX学校2023-2024学年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关于开展伯藜助学金2022-2023学年年度审核的函(苏陶助字〔2023〕第30号).pdf

附件1 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docx

附件2 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docx

附件3 XXX学校2023-2024年度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替换说明.docx

附件4 XXX学校2023-2024学年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模版,建议按年级、学院排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