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合作院校: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各项目合作院校在9月份组织老生陶学子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并完成学院、学校两级审核。经评审取消资的受助缺额由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补选,资助年限为被替换学生的剩余年限,申请人需完成申请审核流程,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沟通如下:
(一)老生年度审核流程
1. 陶学子填写《年度审核表》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我会管理系统将于9月30日24时关闭陶学子的提交审核权限。学校层面审核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建议学校布置陶学子及学院的提交时间适当提前。
2. 陶学子《年度审核表》需要经过学院、学校、基金会三级审核,其中学院审核需有符合陶学子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评语;学校审核应对照《实施细则》第四条(特别是第六款中的规定),审核陶学子是否符合继续受助资格,并在学校审核意见中给出是否同意继续资助的明确结论。
3. 请提醒陶学子如实、完整填写年度审核表及申请表,我会对于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如发现有抄袭情况将立即取消相应陶学子继续受助的资格,且不再替换替补。
4. 请提醒上一学年有“转专业”、“学院名称变更”等个人信息变动的陶学子务必在【年度审核】操作前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更新操作,如陶学子因“转专业”而留级,管理系统中的年级应保持原年级。
5. 上学期出现挂科的陶学子应按要求书写“不及格说明”,说明相关课程不及格情况及改进的计划等。在资助中心老师审阅盖章后,由陶学子在我会管理系统中上传“不及格说明”电子图片(图片应保证内容清晰可读)。如果陶学子有挂科,但填写审核表时尚未组织补考的,项目合作院校可在审核中灵活安排进度,但最终审核结束提交到我会的时间不得超过9月30日。
6. 《实施细则》中第四条(评选条件)第六款(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的第8项规定:“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明显低于学校规定者;”。22所项目合作院校校情不一,课程要求不同,尤其是三、四年级陶学子学习及实习情况千差万别;近年来部分项目合作院校创造性地开展了灵活的学社活动积分制和时长的转换机制,受到了陶学子们的欢迎。我会建议各项目合作院校伯藜学社作为管理手段保留时长统计,具体时长要求和标准由各项目合作院校伯藜学社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主要用于对陶学子的考核和评估。
7. 我会将在9月-10月间陆续对各项目合作院校的老生陶学子《年度审核表》进行审核并确认受助资格。如出现问题,我会将与各校资助中心老师沟通。
(二)替换生申请审核流程
1. 我会于10月8日起针对替换生开放管理系统,各项目合作院校提交替换生申请材料的截止期为11月4日;11月4日24时我会将准时关闭管理系统。
2. 根据《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第五款要求,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如果一个家庭中曾有过或正在有其他兄弟姐妹接受“伯藜助学金”资助,我会将不再接受同一家庭中其他学生的申请。希望各项目合作院校在宣传时向申请人做出明确说明。
3. 请提醒替换的申请人务必在登录管理系统后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再进行【申请“伯藜助学金”】操作。个人信息维护未完成就进行申请操作,可能会造成申请表信息不全,最终导致无法通过审核。
4. 替换的申请人必须统一提交由校学工处资助中心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如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材料、学校寄发的《“伯藜助学金”申请表》等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请尽可能一并上传以方便审核。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应保证内容清晰可读。
5. 我会在收到各项目合作院校提交的申请数据后,会对“伯藜助学金”的申请表进行终审并确认受助资格。如出现问题,我会将与各校资助中心老师沟通。
(三)材料存档及资助经费拨付流程
1. 请项目合作院校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相关要求,在我会通报审核通过后的一周内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寄送至我会存档(包括《2024-2025学年“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2024年度“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替换说明》、老生陶学子的《年度审核表》纸质稿(加盖相应学院及学校(学工处)公章,排序与名册一致)、替换生的《陶学子申请表》纸质稿(加盖相应学院及学校(学工处)公章,排序与名册一致))。
2. 我会在收到纸质材料后即安排拨付伯藜助学金及伯藜学社社团管理经费到各项目合作院校指定账户。请各项目合作院校在收到资助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分别单独开具上述两类款项的捐赠发票并寄送至我会,并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款要求及时将“伯藜助学金”拨付给受助陶学子。
(四)其他
“伯藜助学金”的设立目的是用于“助学”,我会希望把助学金给予那些来自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子,同时通过伯藜学社给这些同学提供一些成长平台和发展机会。我们强调的是贫困基础上的“有志”,贫困与有志互不矛盾,恳请各项目合作院校在实施过程中坚持这些原则。
在“伯藜助学金”2024年度资助审核过程中,各位老师如有问题,可咨询我会具体联系贵校的我会工作人员。有关“伯藜助学金”项目的问题,亦可咨询郁鑫, 025-85895966-8810, 13851672821, xyu@sptao-foundation.org.
有关我会管理系统的相关问题,可咨询陈超金, 025-85895966-8813, 13770305774, cjchen@sptao-foundation.org。各项目合作院校老师也可通过QQ群“伯藜-合作院校工作交流群”进行讨论。
感谢各位领导及老师对我会工作的支持!
附件1: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
附件2: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老师用)
附件3:XXX学校2024年度“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替换说明
附件4:XXX学校2024-2025学年“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3 XXX学校2024年度“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变更替换说明.docx
附件4 XXX学校2024-2025学年“伯藜助学金”受助陶学子名册(模版,建议按年级、学院排序).xls
关于开展伯藜助学金2024年度资助审核的函(苏陶助字〔2024〕第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