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伯藜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5

各项目合作院校:

为践行我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的宗旨,充分展现陶学子青春风采,树立陶学子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陶学子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引导更多的陶学子向身边榜样学习。我会决定在项目合作院校陶学子中开展2019年“伯藜之星”评选活动。“伯藜之星”评选依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评选办法》(下称《评选办法》,详情见附件)执行,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伯藜之星”评选范围为我会项目合作院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在校陶学子,评选时间为每年3-5月(替换陶学子当年不得参评)。参选陶学子在校四年期间个人仅可获得一次荣誉和奖励,不可重复。

参选陶学子需在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平时积极参与“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符合《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关于陶学子的相关要求,详见《评选办法》。

二、评选方式

初选采用学生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初选名单,再由学校根据评选要求,参考陶学子日常表现,按每个奖项不超过1人的标准向我会推荐(具体流程、形式由学校自行制订),最终由我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三、评选流程

1.宣传阶段:2月25日—2月28日,发布评选通知,各项目合作院校进行宣传,鼓励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初评阶段:3月31日前,项目合作院校完成初评,并将推荐候选人材料寄送我会;

3.终审阶段:4月1日—4月19日,我会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项目合作院校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2019年“伯藜之星”。

四、评选材料要求

(一)“励学之星”

1.参评“励学之星”的陶学子需提供上一学年两个学期成绩作为重要评选依据,并分别提供两学期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中的排名名次;

2.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申报时:评选条件中的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特指因学习成绩优异而受到的表彰,需提供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

3.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申报时:科研成果是指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上的学术类论文或报告,需提供相应知网、万方、维普等检索截图,或刊物封页、目录页和文章页复印件;发明专利者需提交专利号电子版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4.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3项申报时:学术竞赛主要指学业类竞赛,且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比赛项目,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

(二)“励志之星”

1.参评“励志之星”的陶学子需要提供上一学年两个学期成绩作为评选依据,并分别提供两学期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中的排名名次;

2.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申报时:需提供相应事迹材料及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

3.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应事迹材料及学校勤工助学部门推荐意见;

4.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3项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应事迹材料及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

5.如“励志之星”申请者事迹受到媒体报道,将会在评比时酌情给予加分,申报时需附媒体报道复印件、链接地址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 “励行之星”

1.参评“励行之星”的陶学子需提供上一学年两个学期成绩作为参考评比依据,并分别提供两学期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中的排名名次;

2.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1项申报时:参加伯藜学社活动并做出积极贡献的,需提供伯藜学社指导老师或社长的推荐意见;参加学校或相关院系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需提供相应部门证明或推荐材料;

3.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2项申报时:需提供参加基金会或学校创业大赛相应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4.以《评选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第3项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团队负责人出具的说明申请陶学子在团队中作用的推荐材料(申请人为团队负责人时由带队老师或第二负责人出具推荐材料);

5.如“励行之星”申请者事迹受到媒体报道,将会在评比时酌情给予加分,申报时需附媒体报道复印件、链接地址或其他证明材料。

6.“励志之星”的评选秉承自愿报名和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推荐前建议征求陶学子本人意愿。

五、注意事项

由于申报“伯藜之星”的类别不同、加分依据不同,各人申报材料不尽相同。如未做特别说明,评选中所有的获奖情况、科研成果、比赛成绩等都指上一自然年内(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取得的成绩。附件材料只须上报复印件。

相关材料(纸质申请表、相关资料复印件)请于3月31日前寄送至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收件人:齐鸣,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23层A单元,邮编:210005,电话:025-85895966-8806。

相关电子材料(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等)请以学校为单位由伯藜学社指导老师发送至jstspef@sptao-foundation.org。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基金会齐鸣(邮箱:mqi@sptao-foundation.org,办公电话:025-85895966-8806)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评选办法(2019).docx

附件一: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之“励学之星”评选登记表.docx

附件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之“励志之星”评选登记表.docx

附件三: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之星”之“励行之星”评选登记表.docx

关于推荐2019年“伯藜之星”候选人的通知(苏陶助字〔2019〕第05号).pdf